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2018-04-03 08:40:14 星期二 来源: 邢台日报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时间的函》要求,经市环境监控中心与气象局会商,未来六天我市气象扩散等级为:二级、二级、三级、二级、二级、二级,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有利。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8年4月2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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