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不合理收费项目将全部取消

    2021-07-09 09:05:30 星期五 来源:牛城晚报

    用水接水费、用电移表费、供热集中管网建设费……

    这些不合理收费项目将全部取消

    本市清理规范城镇水电气暖行业收费,9月12日前完成整改

    本报讯为进一步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行为,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严厉查处水电气暖行业收费违法违规行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全市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全市目前正在开展相关行动,将在9月12日前完成整改。

    供水取消接水费、增容费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供电取消移表费、调试费

    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供气取消接驳费、开通费

    取消燃气企业收取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

    禁止收取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

    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供暖取消集中管网建设费

    取消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

    红线外费用不得由用户承担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规范清理其他各类收费

    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

    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

    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相关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不改正企业将严厉查处

    目前,全市已开展相关行动,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按照《方案》要求,8月底,完成重点检查,对监管对象检查面达到100%;9月12日前,完成认真整改,全面提升。

    各单位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相关收费进行专项清理,对本地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相关收费逐一摸清底数、查找问题、集中整治,没有合法有效收费依据的全面取消。

    本市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提醒告诫仍不改正的水电气暖企业严厉查处。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核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将实行联合信用惩戒,督促企业整改规范,依法依规经营,切实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李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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