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2日讯(记者郭文静 通讯员刘瑞)市财政局日前出台《财政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外,预算绩效信息都应予以公开。
据了解,应公开内容包括与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法、申请财政资金要达到的目标,产生的效果、资金使用关键节点目标完成的效果和资金完成后产生的绩效等。各部门预算绩效信息须在政府或各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需加大公开力度,还可选择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在报刊、广播、电视等进行公开。公开时间为各项绩效信息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各预算部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将被纳入到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