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市贯彻水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讯(赵伟华 韩旭)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24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水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南宫市、隆尧县以及市区两家污水处理厂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工业企业生产废水治理情况,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与相关部门及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有关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水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政策支持,有措施保障,且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到位,开局良好。
就进一步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检查组提出,当前我市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河流水系污染较重,建议加快城市管网建设,对城市生活污水做到应收尽收,并确保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达负荷运行。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十五小”、“水十小”企业以及国家明确淘汰的重污染项目,发现一个取缔一个。要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做好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