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五”横空出世
本报讯科目五横空出世,而且,这次说的是有鼻子有眼。消息中既有具体的项目,又有发布日期,发布单位。昨日,记者采访市交警支队后得知,这是条假消息。
这两天,一则关于“科目五”考试的消息开始在朋友圈流传。消息的落款为“河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内容大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培训安全规定,结合我省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培训改革工作会议要求,为规范管理全省机动车驾驶证培训工作,保证驾驶员培训的实效性,2016年7月1日起,将执行2016年省交通管理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规则)新标准,在原有的(科
目一)道路交通与机动车基础知识、(科目二)场地驾驶操作规程、(科目三)道路交通秩序安全驾驶技术、(科目四)交通安全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都有所增加,另增加(科目五)高速公路安全驾驶基础操作。”
同时,消息中还详细列举了科目一至科目五的变动情况,并以“命令”的口吻通知各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考试科严格执行驾考新规,建设驾驶员科目五考试场地项目,并监督和指导各驾校对学员科目五驾驶培训工作,确保2016年7月1日执行驾考新标准规定顺利实施。
“科目四”都还没有
看到这条消息,记者十分惊诧。这么重要的消息,交警部门竟然没有提前做任何安
排部署。昨日,记者采访市交警支队得知:这是条假消息!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解释说,目前,机动车驾考均以公安部139号令相关规定为准,部令中并无模拟高速路等考核要求。其中,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考试内容是这样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别说科目五了,科目四都没有。我们平时所说的科目四,其实只是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希望大家擦亮双眼,不要被谣言蒙蔽!”
(本报记者侯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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