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现售项目实行备案制

2016-06-08 08:32:33 星期三 来源:邢台网—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敏通讯员王勇)记者从邢台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6月3日起我市商品房现售项目实行备案制度。

据介绍,开发商在对商品房现售之前,必须将项目符合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市房管局交易登记中心备案,经中心审核,手续齐全的发放《邢台市商品房现售项目备案证明》,开发企业方能对备案项目进行现房销售。

商品房现售备案制度可以有效防范现售商品房开发主体资格不合法、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房进入流通领域以及“一房多卖”等问题。如果没有拿到备案证明就开始销售现房的,不仅市房管局不会办理相关手续,开发商还将受到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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