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冷,车窗抛物相对减少
本报讯 市城管部门昨日再次公布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点名”曝光。此次公布了14个车牌号,从抛出物品来看,多为塑料瓶、塑料袋、烟头等,抛物地点多为十字路口。
9月20日至10月31日,市城管执法局数字城管中心共受理巡查抓拍和群众举报车窗抛物问题30例,审核通过14例并已移交交警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查处车窗抛物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未通过的16例或因是单张照片不能完整展现抛物过程,或是抛出物品太小不能清楚显现在照片上等原因。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大家举报内容一定要满足“具体位置、车牌照、具体违法行为”这三要素。
这一个多月来,数字城管中心受理车窗抛物问题的数量相对减少,有两方面原因。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本市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力度、宣传曝光力度加大,通过车窗抛洒物品的市民减少;二是天气转冷,开车窗的少了,车内有垃圾会先攒着,过十字路口时趁等红灯的功夫打开车窗将垃圾扔到窗外。
本市将继续开展车窗抛物整治活动,鼓励市民继续参与抓拍、举报这种不文明行为。市民利用行车记录仪等摄像设备拍下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后,可发送至“邢台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或ccpwzl@163.com,也可拨打12319数字城管热线进行咨询、举报。
该中心24小时受理市民举报信息,将根据相关要求核实立案并及时给市民反馈结果,给予有效举报者每次价值50元的物质奖励。
(本报记者 刘晓燕通讯员 郑改红)
车窗抛物“黑名单”
冀E51B58 冀ELX970
冀EY1700 冀E9G069
冀E6X917 冀E5021H
冀E06C60 豫ECB561
冀E095X7 京QV15S0
冀AR8M69 冀A00Y48
冀EZ7237 冀E28P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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