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完成地税税收收入70.92亿元
可比增长13.7%
本报讯(李建兵谢晓英路遥)2016年,面对经济低位运行、“营改增”全面实施等复杂经济税收形势,我市地税系统全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10.17亿元,可比增收8.3亿元,可比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70.92亿元,可比增收6.1亿元,可比增长13.7%,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市地税局坚持向重点税源要收入,他们研发上线“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平台”,平台反馈信息占风险推送数据的80.6%。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9374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2058万元;构建自然人管理体系,实现个税增收3亿元,增长51.9%。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建立征前准备、征中保障、征后提升“三项机制”,入库税款3169.8万元,申报入库率达100%。
坚持向创新管理要收入,推行“以税控税”征管模式,以契税为核心,强化分析比对和风险应对;实行“国地税共驻办税厅、一窗双人、先税后证”模式,带动税收增长。并组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两税”专项清查,入库税款2.49亿元。开展营改增行业专项清查,入库税款8.93亿元。加强对二手房和个人出租不动产税收管理,累计代开发票1.18万份,代征增值税3502万元。
坚持向综合治税要收入,明确将综合治税工作协调纳入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参考事项;确定信息采集清单,共采集信息131万余条,有力促进了信息管税。坚持向严格稽查要收入。积极推行电子查账,对“长亏不倒”企业、“高污染、高能耗”等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341户,实现大口径查补5.68亿元,四环节查补1.18亿元,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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