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取缔25家“十小”企业

2017-01-26 08:52:50 星期四 来源: 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杜烁通讯员李柱峰)从市环保部门获悉,2016年我市发现并取缔“十小”企业25家,其中小电镀21家,小造纸、小印染、小制革、小农药各1家。截至目前,25家“十小”企业已全部按照“两断三清”标准,由所属县市区相关部门处置到位。

据了解,“十小”企业是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此次被取缔的25家涉事企业,其主要问题为国家明令禁止的“十小”企业,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或无环保审批手续、未批先建,生产工艺落后要求淘汰等。“‘十小’企业由于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因此严重污染水生态环境,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一直是我市治理污染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过去的一年中,取缔‘十小’企业对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针对“十小”企业难取缔、易反弹的情况,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做好后续监督工作,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和反弹现象。其次,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负责人和市民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十小”企业尽快转型。环保执法人员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确保“十小”企业彻底消失,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民发现“十小”企业运营生产,可拨打12369进行举报,环保部门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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