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免学费、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享受国家助学金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按照河北省出台《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高中、大学免费,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近日,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五部门印发了《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农村低保、残疾人、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可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政策。
依据暂行办法,除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就读河北省普通高中,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含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享受三免一享受。普通高中补助标准为:学费2000元,住宿费500元,教科书费300元,享受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由残联负责认定,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据介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农村特困供养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由学校初审。学校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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