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入企检查“一把手”审批

2017-02-17 08:08:16 星期五 来源: 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杜烁)2月14日,南宫市在全市实行入企检查部门“一把手”审批制,严格规范部门入企检查行为,为企业营造优质的发展环境。

据悉,该市确定各部门不得随意到企业进行检查。确需检查的,需提前报告拟检查的有关事项,由单位“一把手”报批后,才可以入企检查。检查时,要向企业说明检查的事由、依据、目的。同一部门的检查要一并进行,不得重复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审批备案表向该市监察局备案。凡给予行政处罚的,要按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进行组卷。同时,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减少涉企会议,确需召开的,尽量采取电视、电话或视频等形式。禁止指令企业参加商业性、服务性会议和活动,严禁向企业摊派、收取各类会费和组织活动费用,严禁擅自组织企业举办任务类型的评比表彰活动。

为确保入企检查“一把手”审批制不走过场,该市明确由市委巡查办公室定期对各涉企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扩大检查范围和改变检查内容的;接受被检查对象的宴请或营业性娱乐消费的;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等行为,将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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