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
市中院公布2016年第一批“老赖”名单
本报讯5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16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些“老赖”将在高消费及其他消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到限制。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共712人。其中,自然人615人、法人94人、非法人组织1人、其他2人。
按照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属于法人单位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均不得进行高消费及出境活动。同时,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息将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针对部分单位和个人诚信缺失问题,市中院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诚信“黑榜”,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此举是本市“美我家乡·文明邢襄”主题创建活动的一部分。
接下来,市中院还将继续通过媒介公布失信执行人名单。同时,市中院欢迎全社会举报应当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而未予纳入的情况,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违反限制高消费等行为。市中院举报监督电话:0319-2236166,0319-2238706。邢台法院司法服务热线:12368。
(本报记者刘晓燕通讯员卢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