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调价 首档上调1.13元/立方米

    2018-01-15 08:31:48 星期一 来源: 牛城晚报

    城镇低保户实行价格补贴,在核定的户均用水量10立方米/月内,每立方米补贴0.5元

    从今年开始,供水公司每月已不再给用户投放纸质水费通知单

    本报讯 自1月1日起,市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水价将同时调整。昨日,牛城晚报记者从邢台水业集团获悉,市区南水北调水源切换工作已于去年11月完成,南水北调水已正式并入市区公共供水管网,随着市区供水保障能力的不断提升,供水成本也随之增加。

    据水业集团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省人民政府(2016)51号文件,省物价局(2017)14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的精神,另按邢台市物价局(2017)18号文件调整南水北调终端用户供水价格、省物价局(2015)110号文件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相关政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市区供水价格进行分阶段调整。市区居民基本水价由现行的3.60元/立方米提高到4.73元/立方米,上调1.13元/立方米。

    此次水价调整,居民用水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20立方米,水价为4.73元/立方米;同时,按照“提倡节约用水、多用水多负担”的原则,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20—180立方米之间,水价为6.4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18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11.49元/立方米。水价调整后将继续执行阶梯水价相关政策,同时针对城镇低保户实行价格补贴,在核定的户均用水量10立方米/月内,每立方米补贴0.5元。

    “自去年11月开始,市区内南水北调水源已并入供水管网通水,按规定应及时调整水价,考虑到与本次水价调整时间较近,为广大用户的利益考虑,直接执行本次水价调整的价格。”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文件规定,本市今年2月份开始对上月的用水量执行新水价。

    从今年开始,供水公司每月已不再给用户投放纸质水费通知单,工作人员特此提醒广大用户,应关注并绑定“邢台水业服务号”,方便用户接收每月推送的用水、停水通知等信息。用户还可以到市区内的供水营业厅,办理登记手机号码业务,获取水费提醒短信,以免延误缴费。

    (本报记者 范骁 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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