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处5起林区野外违法用火案件

    2018-03-29 08:40:21 星期四 来源:邢台日报

    我市查处5起林区野外违法用火案件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从市森林公安局获悉,年初以来,我市林业部门扎实开展“金钺行动2018·1号”专项打击行动,持续加大对林区野外违法用火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已立案刑事案件1起,依法查处治安案件4起,行政拘留6人。

    据介绍,2月18日,邢台县太子井村南发生山火,过火面积100余亩,森林公安机关将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2月15日,张某生在林区邢台县雀寨村山场野外违法用火焚烧秸秆、杂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拘留。同日,张某林在林区邢台县左庄村山场野外违法用火焚烧秸秆,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2月18日,张某在林区邢台县太子井村山场野外违法用火上坟烧纸、燃放鞭炮,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同日,许某林等3人在林区邢台县太子井村山场违法用火上坟烧纸、燃放鞭炮,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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