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我市25种药品集中采购使用

    2019-07-05 08:58:56 星期五 来源: 邢台日报

    药价平均降低52%,最高降幅96%

    本报讯(记者 孙建伟)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始执行25种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新政策,药品平均降价52%,最高降价96%,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所谓药品集中采购,就是由国家组织,各地区根据用药需求捆绑起来集中向药厂采购。比医疗机构‘单打独斗’采购药品更具明显优势。”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城市率先实行。今年河北省继续跟进,进一步使采购价格大幅降低。

    据悉,25种药品包括精神类疾病药物4种,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10种,癫痫类1种,抗菌药1种,肝炎药物2种,抗肿瘤药物3种,镇痛药物2种,哮喘药1种,腹泻药1种,大部分为慢性病患者用药。

    此次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直接进入公立医疗机构,不需要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等为由限制进院。同时,集中采购药品不会影响患者的医保待遇,患者购买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报销比例与现行医保政策一致。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邢台网 官方微信
    邢台网 客户端

    邢台日报、牛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

    独家授权邢台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

    相关新闻

    广告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