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等10部门联合发出《通告》
倡导文明养犬 提升城市文明
本报讯(记者闫丽静)日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等10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倡导群众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居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随着全市养犬人数的增加,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给城市管理秩序、市容市貌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命健康带来负面影响,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尤为迫切和重要。
此次多部门联合出台的《通告》,明确了养犬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及统筹协调部门,梳理并阐明了各单位、各部门及公民、媒体、社会团体在文明养犬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利;明确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对不文明养犬、违法养犬行为的劝阻、制止、报告、协助取证义务及可设置“禁止携犬进入”提示牌的场所。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遛犬束犬链、及时清粪便,不携犬进入公共场所……《通告》中阐明了养犬应遵守九项行为规范,不文明、违法养犬行为面临的处罚。
“《通告》对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涉犬职能进行梳理,让职能部门和市民群众知晓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推动形成部门监管有力、养犬人自律的格局。”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新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