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河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拟推荐人选公示公告
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六届河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冀统发[2019]12号)精神,按照评选范围、名额分配、人选条件和工作程序的要求,经逐级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及初步遴选,现将邢台市拟向河北省推荐的第六届河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候选人及后备人选进行公示(名单及事迹简介见七版),公示时间为12月11日-12月17日,对公示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邢台市第六届河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邢台市新西街166号市委1号楼308室,市委统战部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科
邮政编码:05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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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