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重污染天气升级为红色预警
12月28日、29日两个公休日也实行单双号限行
本报讯根据市气象与环保专家联合会商,预计自24日夜间起,本市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12月25日12时起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
市主城区对机动车继续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12月28日、29日两个公休日也实行单双号限行)。
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
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全天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