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桥西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2018-10-30 09:16:41 星期二 来源:牛城晚报

    一、个人缴费标准及办理截止时间缴费标准:每人220元

    参保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二、办理流程

    居民缴费采用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指定邢台银行为唯一代扣代缴银行,居民代扣代缴签约须使用邢台银行社保卡或银行卡(存折),代扣代缴协议实行“一人一签”,签约后长期有效,不再每年签订。

    1、新参保居民和转入居民按照同一户口本内符合参保条件(已参加职工医保的除外)的成员必须全部参保的原则在户籍地社区办理参保。签约缴费后,须在缴费期内将参保手续、缴费回单和协议第二联交回户籍地社区登记。

    2、已签约居民,要按照同一户口本内符合参保条件(已参加职工医保的除外)的成员须全部参保的原则续交保费,确保缴费期内签约社保卡或银行卡(存折)内存有足额保费,若未按要求续保,将影响户口本内成员享受医保待遇。

    3、本市其他县(区)原参保居民户籍转入桥东区或桥西区的,持原参保地出具的“城乡居民医保跨县参保关系表”等相关手续,到转入地社区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

    4、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完成签约并全额缴费后,再到户籍地县(市、区)的民政、残联部门申领财政补助。

    三、注意事项

    1、签约后,居民应确保每年缴费截止日期前,签约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存折)中存有足额次年医保费。因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的,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2、已签约的居民,因各种原因不再续保或者医保关系需转出的,应及时到参保地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结清手续,并到邢台银行网点解除“代扣协议”。居民解约后不再代扣下年度保费,但不影响享受本年的医保待遇。

    3、参加职工医保的不能同时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为欠费状态的人员,须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参加居民医保,否则会因系统冲突无法成功缴费。

    4、2018年参保的新生儿缴纳2019年保费,按照续保流程在户籍地社区办理。

    5、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居民,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可以是临时居住证明)到参保地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可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6、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仍按照原渠道缴费。

    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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