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邱县邱城镇石佛寺村的六岁小女孩被恶狗撕咬致死,至今未能抓到那只狗也未能找到狗的主人。看到这则报道我对那个孩子和家庭的不幸深感同情,同时也对农村的狗患心存担忧,农村何以成为狗患的重灾区?
现在大多数城市为了维护城市环境,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安定开始对养狗进行治理,治理的重点就是那些大型犬、烈性犬。那些养狗者出于对自己狗狗的爱护,有好多人采取了“送豿出市”的办法。这种方法看上去很好,及消除了城市的隐患,又照顾了养狗者的情感。实际上这是一种危害的转移方式,并且这种危害在转移中还被扩大了,这些被送到农村的狗将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这些狗在城市里是被作为宠物眷养的,它们的生活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吃的是美味佳肴,睡的是专门的床铺,还要经常洗澡,以及主人的爱抚。农村的狗则是作为看家护院的工具来饲养的,主人对它们的照顾也比较简单,残汤剩饭是它们的主食,边角旮旯搭一个小棚子就是它们的家,有的连小棚子都没有,洗澡对于它们来说只能是设想了,有时还要受到呵斥打骂。这两种完全不同的喂养方式决定了城里的狗狗是很难适应农村的生活的,被送到乡下的狗狗们难免会因为不适应而情绪低落,激发它们的动物本性,做出过激的行为。
被送下乡的狗狗们又以大型犬、烈性犬为主,这些狗们本身就具有巨大的危害性。并且现在农村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城乡巨大差别的影响,大批的年轻农民离开了农村,生活在农村的以老人和孩子为主,他们本身的抵御能力就是比较低的。把这些具有危害性的狗从熟悉的环境转移到陌生环境,并针对一个弱势群体,其危害性无疑是被放大了。并且农村以散养为主,其危害性的放大程度就更不言而喻了。
农村不应成为狗患的重灾区,也不能成为狗患的重灾区。在城市治理狗患时绝不能将狗一送了之,农村不是转移城市危害的乐土。“送狗下乡”不是治理狗患的有效方式,是一种只管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掩耳盗铃方式,更是一种期待“迎狗回城”的短暂躲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