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路遥 通讯员 王广娟)从市食药监局获悉,自5月5日起,我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
根据相关要求,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必须确保食品加工完成后2小时内送达;送餐容器和包装必须清洁、完好、定期消毒,其材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送餐人员需穿着清洁工作服,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专项检查期间,监管人员将以现场检查和平台公示信息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户检查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形。发现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存在无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通信管理部门将终止其网络平台接入。对检查中发现涉嫌变造、伪造许可证的非法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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