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

 
2016-10-26 08:33:45 星期三 来源: 牛城晚报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企

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优秀人才可推荐高级职称直评直聘

每名驻邢工作的院士由受益财政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50万元安家费;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在邢台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日前,在邢台市科技创新大会上,本市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一系列相应的改革措施。

本报记者 高亮

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优秀人才

可特设岗位

根据《意见》,本市将改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财政保障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推行“四自一特”管理办法,自主确定编制控制数、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所属院所、自主设定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聘用、自主选人用人,实行备案制管理。用人单位对优秀人才可特设岗位,实行协议工资等分配形式,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科研院所可在核定机构编制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调剂使用编制,实行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制度。对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

优化人才培养机制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

回乡创业

打造“全国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师资共享、“邢台市职业教育产业化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融资、“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实践锻炼、“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4个能力提升平台。加快皇寺、滨江产教园规划区建设,打造万亩“产城教”园区。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和课程改革,建立学历学位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从农业产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经纪人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中选拔100名左右重点对象,由市、县涉农企业家和农业专家结对帮扶。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在土地、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实施“互联网+农业”工程,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

对符合“名校英才入冀”计划来本市工作的毕业生,同级财政5年内每人每月发放一定的房租补助。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每名驻邢工作院士给予50万安家费

积极引进院士,对每名驻邢工作的院士由受益财政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50万元安家费;积极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每人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万元安家费。对海内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本市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支持资金。建立高层次人才前期介入支持制度。对引进特殊人才和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

为本市提供智力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受益财政视贡献情况对用人主体给予2万元至5万元的引才补贴。每年开展组团赴外招才引智活动,把人才引进工作列入出国出访团组任务。

企业用于招才引智的投入包括薪酬等支出实行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才专项投入成本视为当年利润考核。企业从市外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省高层次人才,受益财政给予企业10万元至20万元奖励资助。改进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优秀人才可推荐高级职称直评直聘

下放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考试确定权限,对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考试不做统一要求。紧缺急需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可向省推荐参加高级职称直评直聘。

鼓励博士后到企业挂职,领取相应报酬。加大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科研团队所得不低于70%。企业购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成果进行转化(包括中试和产业化),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实际费用10%的专项补贴,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

科研人员离岗创企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对引进人才原在市外获得的专家称号、专业技术职务予以相应承认。非本人原因未能从原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的人才,经调查认证后兑现相关待遇。

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在邢台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档案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晋升。期满重返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高校、科研院所人员到企业兼职,可按规定领取相应报酬或奖励。鼓励党政机关优秀人才按照组织批准、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离岗到企业兼职,支持企业发展,不在兼职企业领取任何报酬和投资入股,离岗期限3年,机关原待遇不变。允许党政机关优秀人才按规定辞职领办企业或自主创业,做好社保、职称评聘等接续工作。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为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提供服务,服务期间提高基层补助,符合晋升上一级职称条件的可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直接评聘职称。

完善人才保障机制

高层次人才在邢购房提供10万元补贴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受益财政分别资助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分别资助10万元。支持区域主导产业建设面向行业提供共性服务的产业研究院,对新认定验收的省级产业研究院,资助不低于50万元。支持建立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和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支持力度,对市、县两级示范性园区,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奖补资金。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优秀创业项目由当地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经费。

完善引才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邢购房的,受益财政为其提供10万元的住房补贴,产权归个人所有;随迁配偶根据原工作单位身份性质,采取“对口安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安置;随迁子女来邢就学,就近自主择校。

设立李保国科技奖励基金,奖励扎根太行山区、邢襄大地做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一线人才医疗保健制度,定期体检、强制休养,为人才健康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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