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智慧法院”
本报讯5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郭振旗和当事人韩某通过微信视频,沟通案情,让韩某省去了600公里的往返路途。
因一起故意伤害案,韩某被判服刑。服满刑期后,他对案件提起申诉。为处理案件,法官需要听取韩某的申辩理由,而韩某目前正在距本市300多公里远的沧州市打工。“为了减少当事人往返,我让他添加微信好友,尝试通过视频跟他沟通。”郭振旗说,由于视频能看到法官的影像,能让当事人更信任法官。
据了解,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智慧法院”,开通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查询等平台,让当事人少跑了腿。法官还尝试利用微信视频、QQ视频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案情,提高工作效率。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本报记者 田晓丽 通讯员 张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