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三地”案件集资参与人债权信息登记公告

    2020-11-10 08:51:50 星期二 来源:邢台日报

    为依法依规做好“三地”案件处置工作,准确查清“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集资情况,决定开展邢台市“三地”案件集资参与人债权信息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人员范围

    “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方式

    登记分线上自主登记和线下人工登记两种方式进行,集资参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登记即可。

    1、线上自主登记。集资参与人通过“邢台市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核查登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具体网址为:http://152.136.101.210/xtsdcf。

    2、线下人工登记。邢台市域内集资参与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登记网点,由网点工作人员协助在服务平台上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25日。

    四、需提交的登记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银行交易明细、交款凭证、收据、协议、社员证及其他参与集资的证明材料;

    3、若存在部分金额已返还或已和解的情况,需提交已返还资金证明材料或已和解证明材料;

    4、如集资参与人本人已过世的,继承人还应持死亡证明、集资参与人与继承人关系证明及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

    5、如集资参与人本人无法登记的,需由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或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确认的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信息代理登记。

    五、注意事项

    1、集资参与人要及时、全面、如实进行信息登记,避免因拒不登记、延迟登记、不全面准确登记而影响自己及其他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2、此前已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

    资参与人也必须进行本次信息登记;

    3、集资参与人此次登记的信息并不取代集资参与人通过民事诉讼等其它法律途径进行追索的权利;

    4、集资参与人要注意防范电信诈骗,登记时相关机构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提供任何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或以其它非法方式干扰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关于“邢台市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核查登记服务平台”在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咨询。

    六、法律风险提示

    (一)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和所在省(区、市)发布的通告要求进行核实登记,未按期限进行核实登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二)集资参与人在登记平台登记后,核对后的投资信息仅作为资

    金返还的参考材料,不作为集资参与人主张任何其它权益的证明。具体解释权归邢台市“三地”案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特此公告。

    客服咨询电话:19931670916、19931675872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律师咨询电话:0319—5991818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仅限邢台市“三地”案法律问题咨询)

    邢台市“三地”案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9日扫码进行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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