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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www.lara-s.com 2013-10-11 08:31:31 星期五 本文来源: 邢台日报

按照《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 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压减煤炭使用量、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降低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等大气污染治理行动,确保今冬明春我市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城市居民生存环境明显改善。

二 、 工作任务

(一)大力压减用煤总量,严格控制燃煤质量

1、压减企业用煤。自2013年10月起,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9#机组停止发电;邢台东庞通达煤电有限公司邢东热电厂、冀中能源矸石热电厂两家企业以供热为主,非采暖期原则上不再发电。责任单位: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督促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2、拆除生活燃煤设施。加快热力和天然气管网建设,通过实施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2013年10月底前,拆除市建成区内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取暖锅炉、茶浴炉,改为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五星”县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吨以下燃煤取暖、洗浴锅炉。对市区及周边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自制燃煤土暖气,以及使用煤炭作为燃料的馒头房、香油坊和原煤散烧的餐饮摊点等,全部改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责任单位:“一城五星”县(市)区政府;督促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3、源头控制煤质。2013年10月15日前,在市区重点进出路口建设煤质检测站,从源头严格控制硫分超过0.8%、灰分超过16%的劣质煤进入城市。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

市建成区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013年12月底前,在市区周边建设低硫分、低灰分型煤加工厂,建成区内家庭燃煤炉灶改用低硫分、低灰分型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严查煤炭质量。加大对用煤单位的监管力度,增加煤质检测频次,对国泰发电、邢东热电、冀中能源矸石热电、建滔焦化等重点燃煤企业,每周至少监测一次,确保用煤单位和企业使用优质低硫煤。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二)强化企业污染整治,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5、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2013年11月底前,完成市区及周边邢台银尊钡盐有限公司等41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或者停止生产。2014年6月30日前再完成邢台驰宇电碳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搬迁工作。责任单位: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单位:市国资委。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德龙钢铁有限公司在2013年11月底前关停竖炉;2014年11月底前,烧结工序全部搬迁出市区。责任单位: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邢台县政府;督促单位:市国资委。

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搬迁任务的企业,对其实施断电、断水等停产措施。责任单位: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供电公司、市水业集团。

6、深化重污染企业治理改造。①电力行业。2013年底前,东庞矿矸石电厂等4家火电企业7台燃煤机组完成脱硝设施建设;2014年10月底前,国泰发电有限公司完成2台300MW热电机组脱硝设施建设。②焦化行业。2013年底前,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建滔(河北)焦化化工有限公司、临城县三阳焦化有限公司、内丘县顺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南宫市龙腾煤化工、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等6家企业全部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确保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14年10月底前,除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已完成干熄焦改造)外,其它5家焦化企业要将湿熄焦工艺全部改为干熄焦工艺。③钢铁行业。2014年底前,所有钢铁企业完成高炉、转炉等设备除尘升级改造,其中烧结(球团)设备机头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40mg/m3)。④水泥行业。2013年底前,建德水泥有限公司等8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及脱硝设施建设。所有电力、钢铁、水泥企业要按照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对现有除尘设施实施升级改造,确保按时间节点实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邢台县、沙河市、内丘县、隆尧县、临城县、南宫市政府,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邢台钢铁有限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督促单位:市环保局。

7、实施重污染企业关停。2013年底前,关停取缔邢台未来冶炼铸造有限公司1座36平米烧结机、内丘顺达冶炼铸造有限责任公司3座36平米烧结机、沙河市华远冶金有限公司2座60平米烧结机、龙海钢铁有限公司1座36平米烧结机、南宫市双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座36平米烧结机;取缔“一城五星”区域内所有水泥粉磨站。责任单位:“一城五星”县市区、南宫市政府;督促单位:市工信局。

8、推进周边小企业规范整合。①板材企业。2013年底前,全部拆除市区东部板材企业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改为集中供热或燃气锅炉。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南和县政府、桥东区政府;督促单位:市环保局。②石灰石子企业。西部山区不符合《邢台市石灰岩开采加工企业资源整合实施方案》要求的开采加工企业,要全部关停取缔,拆除设备,清除原料。2014年6月底前完成恢复地貌工作。责任单位:邢台县政府、沙河市政府、内丘县政府、临城县政府;督促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③玻璃企业。2013年10月20日前,沙河市和南和县政府要制定玻璃产业聚集区整治实施方案,加大天然气或煤质天然气引进力度。2014年底前,所有燃煤玻璃窑炉要改为天然气或煤制天然气。其中,2013年底前,完成30%玻璃窑炉生产线改天然气或煤制天然气任务。对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务的企业,一律停止生产。责任单位:沙河市政府、南和县政府;督促单位:市环保局。

9、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2013年底前,完成“一城五星”范围内237家加油站以及3家储油库、116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

(三)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控扬尘污染

10、严格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2013年10月底前,“一城五星”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完成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施工工地实行分包责任制,24小时专人看管,并登报公开责任人电话;对群众举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对回填土进行覆盖、洒水,出工地车辆进行清洗;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未落实防尘措施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不准开工。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11、严格渣土运输管理。“一城五星”范围内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加盖密闭,并安装GPS定位系统;渣土盛装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所有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对不符合规定和不遵守要求的渣土车辆,一律查扣处罚。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一城五星”县市区政府。

12、强化道路扬尘控制。2013年10月底前,市区所有水泥路面全部改为沥青路面;市区主要道路、外环路全部实施机械化湿式清扫,每3天冲洗1次,每天上午、下午必须各喷(洒)水2次以上,其他道路每天洒水3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强化市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国省道的扬尘控制,推进机械化湿式清扫,防止道路二次扬尘污染,每3天冲洗1次,每天洒水3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沙河市、内丘县、任县、南和县县城及外环道路要扩大机械化湿式清扫率,每天洒水3次以上。责任单位:沙河市政府、内丘县政府、任县县政府、南和县政府。

对“一城五星”范围内国、省道扬尘进行彻底整治。从严查处运输石灰、煤炭、矿渣、沙石等易抛洒物品车辆不覆盖、覆盖不严、超载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对新建规模小区要加强扬尘控制,小区内道路一律采用沥青路面。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13、加强城市其他扬尘控制。加强对市区及周边30公里范围内的京珠高速加宽、邢汾高速、邢衡高速等重点道路工程的扬尘控制,严格按照扬尘控制有关标准要求,采取围挡、洒水、硬化等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013年10月底前,对市区及周边所有街道、国省干道两侧加油站、门市、企事业单位以及住户门前的地面要全部进行硬化或绿化;对乡村土路和国省干线连接部分要硬化50米。责任单位:“一城五星”县市区政府;督促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

南水北调工程沙河至内丘段要加强扬尘治理,临时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路面要始终保持湿润;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驶入;在施工道路和正常硬化道路交汇处,施工道路要进行硬化或铺设碎石、钢渣,铺设长度不少于50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加强市区及周边储煤场管理,取缔市区及“五星”县市非法小煤场、小砂场、钢渣场。责任单位:“一城五星”县市区政府;督促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2013年底前,市建成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到2014年底,各县级城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责任单位:21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督促单位:市环保局。

严禁城区露天焚烧树叶、垃圾、油毡、塑料、皮革等物品;市区主要街道和居民居住集中区禁止露天烧烤。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桥东区、桥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大力开展城区绿化。今冬明春,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两侧、裸露土地、城市四周的绿化,提高城区绿化面积,防范风沙扬尘天气对市区空气质量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一城五星”县市区政府、市林业局。

(四)加大淘汰限行力度,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15、强力淘汰“黄标车”。2013年底前,全市淘汰200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25966辆“黄标”柴油机动车和200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43075辆“黄标”汽油机动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16、实行“黄标车”限行,优化城市交通。2013年10月起,守敬大道以南、滨江路以东、百泉大道以北、襄都路以西围合区域,对“黄标车”和无标车实行阶段限行。到2014年,市区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同时优化城市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减少尾气污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17、推进公交车“油改气”。加快市区柴油公交车改天然气工作进度。2013年底前,全部淘汰市区740辆柴油公交车,改为天然气汽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8、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公安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厉打击一批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小石灰、小石子、小板材等企业的查处力度;环保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要选派执法人员,对1000家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实施驻厂监管,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偷放的,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追究企业负责人和驻厂监管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督促单位:市监察局。

19、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和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强化对治污设施的运行监管,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测装置建设,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发挥好在线监测装置的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0、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严防死守、严管重罚、严格问责,对同一乡镇累计发现3把及以上着火点的,对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予以行政问责,直至撤销职务;县市区有两个乡镇出现三把及以上着火点的,追究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责任单位:21个县市区政府;督促单位:市环保局。

2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划定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2013年10月起,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2、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绿色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对大气污染违法企业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重奖。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强化应急管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23、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会商机制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成邢台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加强会商研判,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并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24、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2013年10月底前,制定和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预案要做到监测预警有会商、污染控制有清单、响应措施有论证、组织协调有指挥、措施落实有方案。开展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5、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等;督促单位:市政府应急办。

三 、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邢台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要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治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抓紧制定本县市区、本部门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落实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和企业,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治理攻坚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发布预警,并切实做好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列入本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整治工作进度落后于时间要求的,市政府向责任单位发出黄牌警告;对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整治进度严重滞后于时间要求的,市政府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市政府要对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实施问责。

(四)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宣传邢襄710万人民对蓝天白云的热切期盼。尽快在全市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环保监管、社会参与的良好整治氛围,确保今冬明春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附件:1、邢台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分组安排 2、邢台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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