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0日讯(孙建伟 卢江)日前,多位市民、网友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咨询在哪里领取养老金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我市进一步规范明确了养老金领取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领取地由户籍和最后养老关系所在地确定,避免了以往“多地管理,多地不管”的问题。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地缴纳、多地管理的情况也逐年增多。对此,市人社局明确规范:我市户籍人员参加本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在我市领取养老金。我市户籍人员到本省其他市工作,存在多地养老保险关系的,在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领取养老金。外省户籍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以及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符合退休条件且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我市所领取养老金。我市户籍人员参加外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各地均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回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