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理赔系统”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由原来的1个增加至5个
本报7月1日讯(记者张鑫)今日起,我市推出“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理赔系统”,并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由原来的1个增加至5个。
在我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中心服务大厅,记者看到,这里的电脑都统一安装了“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理赔系统”,与之相关联的是执勤民警手机中的OA系统轻微事故快速处理软件。城区各大队执勤民警在接到122报警或在执勤中发现事故后,可使用手机中安装的软件对现场查勘拍照,传至服务中心后台。由中心事故民警审核通过后,执勤民警便可告知事故当事人撤离现场,1小时内到距事故现场就近的理赔中心办理理赔事宜。短短几十分钟就可完成全部流程,给当事人带来很大方便。而在以往,则需要几天的时间。
据了解,对于适用快速处理程序的事故,交警部门一律不扣车、不记分、不罚款。快速处理使用的范围为:在本市城区道路范围内发生的,无人员伤亡且单方车辆直接经济损失较小,且各方车辆均可移动的交通事故。适用快速理赔的案件只有“全部责任”和“同等责任”两种责任划分:一方全责的交通事故,损失统一由责任方承保公司定损理赔;各方均有责任的事故只定同等责任,各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采取“互碰自赔”。单保交强险的责任方当事人,损失超过交强险赔付限额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负;一方损失超过5000元的,当事人有权选择简易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