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0-01-16 09:14:09 星期四 来源:邢台日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0年1月15日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自1月13日开幕至中午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539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邢台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507件,占提案总数的94.1%。其中,属于社会建设方面的255件,占立案总数的50.3%;文化建设方面的84件,占16.6%;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83件,占16.4%;经济建设方面的73件,占14.4%;政治建设方面的12件,占2.3%。未予立案的32件,占提案总数的5.9%。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市政协办公室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会后收到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交办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市政协将加大提案办理工作力度,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奋发作为,积极利用提案履行政协职能,带着初心和使命干好工作,强力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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